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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“水韵秦淮”诗词大赛
[来源:] 发表于:2025-10-06 07:58:42 [打印] 浏览41次

  “烟笼寒水月笼沙,夜泊秦淮近酒家”,谢灵运、李白、李后主、苏东坡等历代诗词大家均在秦淮河畔、乌衣巷口留下了足迹身影,一条秦淮河串起了南京之千年文脉,“十里秦淮”的桨声灯影也成为南京繁华富庶、墨香四溢之象征。
  为推动中华诗词创作繁荣与发展,发掘优秀诗人,展现南京之悠久历史文化底蕴,2025南京“水韵秦淮”诗词大赛现面向国内外广大诗歌爱好者征集优秀作品,期待您的热情参与。
  一、组织机构
  (一)指导单位
  南京诗词学会
  南京旅游学会
  (二)主办单位
  南京好书阁文化艺术工作室
  (三)技术支持
  南京景点之家网络技术服务工作室
  二、作品要求
  1.参赛作品以歌颂祖国大好河山、名胜古迹、民族团结、国家统一、现今中国建设成就、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及感事抒怀为主题,要求热爱祖国、主题鲜明、富有感染力。
  2.参赛作品类别分新诗、永明体诗、格律诗和词共四类,诗的分类可参考《浅谈中华传统诗文发展历程及创作》,词的创作可参考《浅谈词的演化过程及创作》。永明体诗、格律诗用韵可依中华新韵、平水韵,词用韵可依中华新韵、词林正韵,但同一首作品中不混用,若用新韵请注明。
  3.每人限投3首作品,且需一次性完成投稿,如投稿一首以上作品,可在题目栏中录入新诗三首、旧体诗词三首等,并将三首诗稿题目及正文一起粘贴在投稿页面正文栏目中。投稿10天内可以修改,10天后诗稿开始初评,不再接受修改。
  4.参赛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(不要求首次发表),一经发现抄袭、剽窃、套改他人作品或AI作品,立即取消获奖资格,因侵权造成的任何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,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。
  5.本次大赛组委会、评审委员会成员作品不纳入评奖范围。
  三、征稿时间
  2025年8月20至10月31日
  四、投稿须知
  参赛者需先关注景点之家微信公众号,点击左下“景点地图”菜单,打开微信小程序,点击右侧下部“诗词大赛”,在弹出的投稿界面相应栏目中录入作品。
  因本次诗会采用匿名评审,诗稿题目、正文及注释部分严禁出现作者姓名、笔名、简介及联系方式,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。本次诗会不接受纸质稿件。
  五、评审表彰
  本次大赛评委由业内专家、大学教授及圈外高级知识分子和社会人士共同组成,初评合格作品将由组委会本着“意、情、景”最佳的原则,每个类别(新诗、永明体诗、格律诗和词)分别评出一等奖1名、二等奖2名、三等奖10名和优秀奖若干名,获奖者将受邀参加为期5天的中国南京“水韵秦淮”金秋诗会,现场颁发奖牌、证书及奖品,邀请江苏省内外诗词大家开展论坛讲座,诗友可现场与业内大家交流创作心得,并游览南京名胜古迹(具体细节另行通知),身临其境感受南京秦淮河的诗韵魅力。
  六、媒体支持
  本次大赛由今日头条、人民网、搜狐网、腾讯网、《南京诗词》等媒体提供支持,每位获奖者及其作品将获得特别推荐,在以上媒体刊发展示,名胜古迹类作品将在景点之家小程序相应景点下予以展示,给予流量扶持及出版支持,扩大获奖者在文化领域的影响力。
  七、特别提示
  1.对于本次诗会获奖作品,作者享有署名权,主办方享有期刊刊发、汇编出版、展览、刻碑展示、广告宣传等权利,不再另付稿费,参加本次诗会者视为同意本条规定。
  2.本次诗会最新信息将及时在景点之家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,因本次诗会采用匿名评审,为保证评审公平性,在评选结果宣布前,不会对外公布参赛者姓名及其作品,投稿后请耐心等待,有问题可微信或邮件咨询。
  3.本次诗会规则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。
  赛事咨询:林老师
  微信号:njjdzj
  邮箱:njjdzj02@126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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